发布时间:2022-11-01 栏目类别:中国科学院政策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的意见》(科发人字〔2015〕64号)要求,为更好地发挥院人才专项经费的引导、激励作用,避免资源重复投入和不良竞争,现就加强院级人才项目的统筹管理通知如下:
一、我院的国家“”、“万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入选者和“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在相关项目执行期内,不得申请院级人才项目。
二、率先行动“”(含“十二五”期间的“”)入选者、“青年创新促进会”优秀会员、西部引进人才在执行期内,不得申请院级其他人才项目。
三、“创新交叉团队”、“王宽诚率先人才计划-卢嘉锡国际团队”(含原“创新国际团队”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执行期内,不得申请院级其他人才项目,在时间和精力允许的前提下可以作为成员参与其他团队研究工作。
四、申请人同年申请院级人才项目不得超过2项(次)。
五、以上有关申请限制的人才项目不含特聘研究员和青年科学家奖项目。
请各单位在组织项目申报和人选推荐时,统筹考虑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长远规划,促进各类人才的协调健康发展。
中国科学院人事局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