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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光机所委员会关于建立年轻干部理论学习小组的通知 |
所属有关党组织: 根据中科院《中国科学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年轻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通知》(科发直党字〔2019〕5 号)的要求,经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长春光机所年轻干部理论学习小组。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论学习小组成员 年轻干部理论学习小组组成人员范围为所部事业编人员中 40 周岁以下(不含40岁)的在职职工。 二、理论学习小组设置 依托所部各党支部成立年轻干部理论学习小组。 研究系统、技术支撑系统以党支部为单位建立学习小组;管理及公共支撑系统根据工作关联程度,成立3个学习小组(具体见附表)。 三、理论学习小组相关工作制度 1.建立导师制度 年轻干部理论学习小组在所党委的指导下开展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由各党支部书记作为理论学习小组的导师,各支部组织委员作为副导师。 2.建立导学制度 导师、副导师和联系党支部的党委委员每半年为理论学习小组做宣讲辅导、党课报告、荐文荐书等活动至少一次。理论学习小组应设学习秘书一名,负责学习的具体组织与记录工作。理论学习小组成员应做好学习笔记。 3.日常学习制度 理论学习小组在日常自学的基础上,保证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体学习。集体学习可采用授课、视频、调研、参观等多种形式。学习要结合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把理论学习的成果最大程度地转化为实际工作的推动力,帮助年轻干部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能力水平。 4.全覆盖轮训制度 党委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处研究制定年轻干部轮训方案,确保每三年对40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进行一轮全覆盖脱产培训。 四、有关要求 1.各支部书记作为理论学习小组的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理论学习小组成立大会,明确本部门的学习小组成员、导师、副导师和学习秘书。各支部可以根据本支部的具体情况,为理论学习小组命名,命名要体现支部特点、时代风采。成立大会应于10月31日前召开完毕,并及时将成立大会情况报党办。 2.各理论学习小组应紧紧围绕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制订学习计划、进度安排,通过集中学习、自学读书、研讨交流等形式,帮助成员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利用好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资源。鼓励积极参与支教扶贫、定点扶贫等活动。党委办公室为理论学习小组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3.理论学习小组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力弘扬调查研究之风、刻苦钻研之风,鼓励各小组间交叉开展学习研讨,形成认真学习、深入研讨、积极探索、求真务实的良好学风。 4.所微信公众号、所网站将开设年轻干部学习专题专栏,刊发优秀学习文章和心得体会,根据情况选树青年理论学习标兵个人和小组,营造比学赶帮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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