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有关部门:
为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来中科院从事科研研究工作,加强创新性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扩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后备队伍,中科院人事局印发了《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人字〔2019〕29号)(以下简称“特别研究助理项目”)。“特别研究助理项目”采取院所两级共同资助方式,中科院给予每位资助人员60万元资助,资助经费分2年下达,各课题组2年内给予每位资助人员匹配20万元经费。各课题组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提高匹配经费额度。为做好2023年“特别研究助理项目”实施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2年10月11日(含)到2023年9月23日(含)之间入职的本所特别研究助理,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恪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科技事业拼博奉献的精神;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2023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3.申请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突出的创新研究成果,科技创新潜质优良;
5.如为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本所,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此前未获得本项目资助。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准备纸质及电子材料,且内容严禁涉密。申请材料如下:
(1)《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
(2)申请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3)代表性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资助人员培养方案》(附件2);
(5)提供本领域专家的推荐意见表(附件3);
(6)《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项目申请人情况汇总表》(附件4)。
(7)情况说明(附件5)
(8)答辩ppt(初步计划报告时间为8分钟)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将“(二)1”中的纸质及电子材料按照(1)-(7)的顺序整理(一份、不用装订),纸质版于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报送至人力资源处(研发大厦5楼西侧),电子版材料打包且命名方式为“张三特别研究助理项目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ciompjob@163.com。
答辩时间预计10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其他事项
1.“特别研究助理项目”采取自由申报,由本所统一组织遴选答辩,确定最终上报人选。
2.获准“特别研究助理项目”后,需保证继续纳入特别研究助理管理24个月。
3.当年度“中国科学院院长特别奖”获得者、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获资助者等,直接纳入“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资助范围。
4.按照人才经费不重复支持原则,“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资助人员,如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等资助,且经费支持强度低于“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资助标准,给予补差支持。
5.资助经费可用于“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资助人员的薪酬发放、科研及访问交流等支出。
6.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特别研究助理项目”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符合条件者积极申报“特别研究助理项目”。
联系人:安威
联系电话:0431-86176928
邮箱:
人力资源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