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长春光机所共青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调动各级团组织及共青团员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2012年度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 优秀团员条件:
1. 共青团员;
2. 政治素质高;
3. 按时缴纳团费;
4. 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显著成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 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组织纪律性强,在团组织中能发挥优秀分子的作用;
6.每支部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二) 优秀团干部条件:
1. 任团干部满一年的共青团员或共产党员;
2. 政治素质高,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
3. 工作主动、热情,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4. 按时组织支部团员缴纳团费;
5.原则上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三) 先进团支部条件:
1. 支部成员团结互助,支部精神风貌积极向上,业绩突出;
2. 认真开展各项团的活动,高质量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3.按时缴纳团费。
二、工作安排
1. 各团支部将推荐登记表报至所团委(纸版及电子版各1份,截止至12月14日,电子文档命名形式示例:优秀团员推荐表-部门-姓名);
2. 所团委根据上报材料及年内掌握情况讨论单位及个人名单(2012年12月21日前);
3. 所团委发文表彰相关单位及个人(截止至2012年12月27日前)。
三、工作要求及说明
1. 申报材料不能涉密,内容严谨准确完整,登记表格正反面打印。
2. 请各单位提高认识,按照规定时间及步骤做好相关工作。
3. 所团委对照条件、严格要求、择优表彰。
4. 所内评优结果将作为今后向上级推优评先的参考依据。
联系人:姜 楠 86176813 jiangn@foxmail.com
长春光机所团委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