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知识产权类、成果转化类项目资源争取及过程管理;
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运行、持续改进等管理;
负责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营等管理;
负责科技成果的培育、应用、展览;
负责科技奖励的管理;
负责院地合作项目资源争取及过程管理;
对外主要联系国家发改委(重点项目)、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级科技奖励管理部门、长春市科技局等;
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