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有关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中“关于将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工作常态化,到2017年做到‘双覆盖’:全面覆盖科研活动涉及的所有经济业务领域,基本覆盖研究所主要科研团队”的要求,按照《长春光机所监察审计室2013-2017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部署,经所纪委决定,所监察审计室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目的
发现科研经济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查错纠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系统提出并落实有效的解决措施和办法,促进本单位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二、审计对象
1.原则上以《2013年度科研计划》中的课题为选取目标。
2.以当年6月30日前后即将完成的项目为主。
3.扣除长春分院已经审计和未来审计的国家级和院级重点实验室所属项目以及已经接受本所内部审计的项目。
三、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科研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
真实性主要是指单位财务和相关管理信息记录和反映的科研经济业务活动是否真实存在或实际发生,是否和科研活动相关;合法性主要是指单位发生的科研经济业务活动有无差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重点是是否存在虚假或舞弊(如挪用、转移、受贿、贪污)等行为。
(二)科研经济业务的内部管理控制
主要包括各类经济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控制要点,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存在的控制缺陷和管理漏洞等。
四、审计工作组织形式
此次审计工作在所党政领导班子统一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由审计工作组负责,工作组成员如下:
审计工作小组
组 长:马明亚
副组长:莫成钢
组 员:韩玉石、齐艳杰、程 博、陈昭昭、王檬檬、张欢欢、董敬雪、刘妍妍
秘 书:韩玉石
五、时间安排与要求
1.10月8日,审计工作小组根据《2013-2017年长春光机所内部审计方案》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召开内审工作首次会议。
2.10月9日-10月22日,审计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审计工作。
3.10月26日,审计工作小组撰写审计报告初稿,在征求被审计科研业务单元意见后,向所长办公会提交正式审计报告。
4.10月30日,所务会研究审计工作结果,形成审计整改意见。
望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审计工作真实、合法、有效。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所监察审计室联系。
联 系 人:韩玉石、齐艳杰
联系电话:86176813、86708152
2014年10月8日
长春光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