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任;教育,事关千家万户的未来;教师,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
然而,近年来教育系统腐败问题频发,已经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一些学校领导通过乱收费中饱私囊,或在基建采购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等。这些问题的发生,直接损害了群众利益,也严重影响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近期,四川省宜宾市纪委组建课题组,对宜宾市教育系统近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件进行剖析, 寻求破解教育系统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良方。
案件特点
在教育系统,学校在采购教辅资料、校服及教育设施设备时,往往假借“劳务费”、“手续费”、“让利款”等名义收取现金或只按一定比例付款已是公开的秘密,学校领导在基础设施建设发包、招生录取、教师调动、干部任用中收受贿赂也非个别现象。
据统计,2012年至2014年3年间,四川省宜宾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教育系统腐败案件77件,党纪政纪处分81人。透视教育系统腐败案件,可以发现以下特点。
“账外账”具有普遍性。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教育乱收费问题尤其是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开始凸显。有关案件资料显示,一些学校违规向学生收取诸如择校费、招生费、赞助费、教辅资料费等费用后,除部分用于购置教育设施设备、改善教职工待遇外,大都将这些经费及供应商以“劳务费”等名义给予的“回扣”存入 “账外账”(小金库),为滋生腐败提供了土壤。据统计,仅2012年至2014年,在宜宾市查处的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乱收费、套取专项资金和设立小金库问题的案件就多达73件,占3年来教育系统案件总数的94.8%。
基建采购为发案重灾区。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每年都会有包括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基建维修材料等在内的大宗物资采购,而不少学校经济活动管理制度并未健全完善,加之经费来源和使用的多渠道、多领域,使基础设施建设、物资采购等环节成为发案重灾区。比如,宜宾县高场镇职业中学原校长杨茂清在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设备采购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承建商以及教学设备供应商“好处费”共计35万元;翠屏区沙坪镇中学原校长杨平在发包工程项目、采购办公用品和教辅资料中,收受“好处费”共计11.9万元;还有正在调查的宜宾市某高级中学以及某县职业高级中学的案件,涉案人均涉嫌在基建采购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据统计,宜宾市近年来查处的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中,涉案人在基础设施建设、物资采购中收受贿赂案件为26件,占同期教育系统案件总数的33.8%。
逢年过节是问题高发期。教育系统腐败案中,单笔受贿数额较大的比例不高,受贿时间多集中在逢年过节等重要节点,涉案金额较大或巨大的案件也往往是通过一段时间的连续作案累积所致。纵观教育系统贪腐案件,行贿人往往利用逢年过节拜访走动的传统习俗,进行放长线式的“感情投资”。据相关案例分析,不管是基建工程,还是物资采购,或者教师调动、学校中层干部的任用等等,涉案人员收受贿赂时间多集中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一些违纪问题也是缘于“迎来送往”。诸多案例表明,在“礼尚往来”的掩护下,“廉关”的界线容易模糊,成为贿赂案件的高发期。1名正在接受调查的某中学原校长痛悔地写道:虽然我的价值观不倡导收受红包,尽管我在校园基建工作之初就明确告诫自己不可收施工单位的礼金,但还是没能抵制住“潜规则”的影响,多次接受施工单位所送的礼金。特别是违规接受所谓的“利润分成”,从5000元开始至每次1万至2万,7年累计近100万元。我怎么也不相信啊!这种小额度的金钱糖弹击中了我,让我放松了警惕,不知不觉中就犯下如此严重的错误。如果能再一次选择人生,我宁愿做一名两袖清风的普通教师。
发案原因
剖析已查处的案例,可以透视出教育系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与多元化筹资体制存在漏洞、有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廉洁教育流于形式、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
首先,多元化筹资体制不完善是教育系统腐败案件频发的深层次原因。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实行的是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社会捐资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由于各级政府财力无法支撑教育的快速发展等多种原因,到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宜宾市财政投入占全部教育经费的比例不到60%。而办学经费来源从过去的单一财政拨款转化为多渠道筹资后, 没有配套建立规范的筹资机制,多元化筹资体制存在许多制度漏洞。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学校往往借口经费不足,以提高教职工待遇、解决工作经费缺口为名乱收费,设立小金库。
其次,监督制约不到位是教育系统腐败案件高发的重要因素。剖析宜宾市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于学校管理体制中权力相对“封闭”运行,规章制度不健全。如基建工程不执行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对暗箱操作缺乏刚性约束,导致行贿受贿行为多发高发;在教师提拔调动、学生招考等环节,因权力运行不规范、监督缺位,加之不完善、不公开的审批制度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致使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由于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外部监督机制缺失,使权力运行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教育系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
再次,廉洁教育流于形式是教育失效的重要原因。从查处的教育系统腐败案件可以发现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几乎所有的涉案人员都谈到他们从犹豫徘徊到铤而走险的过程中把组织的提醒教育当成了耳边风。而这种现象的存在,也从另一个侧面揭示了教育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内容空泛,缺乏针对性、震慑力。据了解,之前,很多单位的党风廉政教育大多停留在读读文件、念念文稿、看看片子、写写简报等形式上,对一些重点岗位、重要环节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认识不足,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教育做得很不够,教育内容空泛,对一些苗头性问题没有做到及早提醒、抓早抓小,导致教育失效、行为失范。
对策建议
首先,要健全体制机制,堵塞漏洞。防治教育系统腐败问题,必须在重新梳理多元化筹资体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严格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使多渠道筹资建立在更为坚实的基础之上。针对招生招聘、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组织人事、资产管理等关键岗位权力运行不透明的弊端,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健全物资招标采购机制,落实中标物资价格公示制度,最大限度地提高透明度,使违规违法问题能够被及早发现。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的原则,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改革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其次,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防治教育系统腐败,需要在重要人事任免、教师招录调动、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可能诱发违纪违法问题的关键环节建立严密的监督制度。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必须坚持法治的思维和方法,制定系统配套的制度体系,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使权力科学配置、有效制衡。如学校基建工程在认真执行《招投标法》的前提下,要健全完善内部监控体系、教育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财务资金管理要进一步严格审批程序;在选聘教师、推荐保送生等方面,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选聘、推荐机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要建立巡查工作制度,加强对教育系统的常规巡查和对关键环节的重点巡查,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再次,要因时对症,强化教育。应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抓住容易引发和滋生腐败行为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改变以往千篇一律的教育模式,通过因岗施教、因人施教,增强廉洁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通过对反面典型案件的剖析,用身边的人和事给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打预防针、上廉政课、算廉政账,促使党员干部以纪为纲、以案为鉴。要积极探索实施“四前”廉政教育制度,在重要节日来临前、领导干部任职前、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前加强廉洁教育。要因时对症,针对信访举报、巡查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抓住逢年过节等节点,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